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丘地号 |
依据文件 |
备注 |
|
1 |
长房权字第5060144851-1/5060144851号 |
李金鹏、张静茹 |
所有权 |
长春市绿园区支农大街双丰东路金祥嘉园3[幢]401号房 |
4-106/101-4-3(401)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2023)吉0106执1979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
|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8日


吉公网安备 220102020007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