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
发布时间:2023-11-10 13:32 来源:
打印| 字号:[]|
X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3】景阳第1722号

 2023】景阳第1722

     因刘世清保管不善,将吉(2020)长春是不动产权第1486890号不动产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世清

 2023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