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海地产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任质昂名下吉(2020)长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908943号不动产权证明(预告证)遗失,丘地号为:8-3/586-47(10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明(预告证)作废。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
特此声明。
声明人:长春中海地产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