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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
发布时间:2024-04-19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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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4】景阳第461号
因乔美红
保管不善,
将吉(2023)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164267号不动产
证
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
特此声明。
申明人
:
乔美红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