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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9 15: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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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遗失声明公告【2024】大经路第17号

  2024年4月19日发布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4】大经路第214号,原声明人为吴晓伟。现吴晓伟申请撤销“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4】大经路第214号”,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杜云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声明人:吴晓伟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