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2025】景阳法裁第132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丘地号 |
依据文件 |
备注 |
1 |
长房权字第2060144515号 |
杨航 |
所有权 |
南关区人民大街198号C29栋 |
3-69/38-4-9(3302) |
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吉03执60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及(2024)吉03执6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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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