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依据文件 |
备注 |
1 |
长国用2010第071008919号 |
周晶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220105002540GB00008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洋浦大街以东、新开河以北B6栋605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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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