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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7 13:4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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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作废公告【2025】大经路第5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05041003776 张春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朝阳区南湖新村西74栋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