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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11 14: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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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5】新区第131号

 2025】新区第131

张万利保管不善,将吉2023)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124031号不动产权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后即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万利

202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