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景阳第20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依据文件 |
备注 |
1 |
2007060008087 |
田桂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乐园路 |
220106004008GB00017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