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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5 16: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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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5】大经路第492号

 彭奕昕因保管不善,将吉(2020)长春市不动产权第148488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彭奕昕 

日期:2025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