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郎立春保管不善,将吉(2021)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562095号不动产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郎立春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