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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2 10:5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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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净月法裁第14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书号

 

权利人

证明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依据文件

备注

1

(2017)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197002

吉林省文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20102 011318 GB00070 W00000000

净月开发区东至临河东街、南至丙十二路、西至其他规划用地、北至福祉大路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吉0167号之四十六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