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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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证明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依据文件 |
备注 |
1 |
吉(2019)长春市不动产证明第0811783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抵押权 |
220105011574GB00053 F00020022 |
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大帝景一期6号楼901号 |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吉0102执18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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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