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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12 15: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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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景阳第282号

 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公司法回收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登记证明,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丘地号

建筑面积

1

2578522

化学工业部吉林地质堪查院

南关区长乐公路零公里处

3-77/3-8

248.9

 

 

公告单位:吉林省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