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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5 10: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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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世纪饮业有限公司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自然资源部第44号令)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等有关要求,《长春世纪饮业有限公司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7日异议予以公告。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312

附件:

附件二-世纪饮业专家评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