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矿业权函〔2023〕73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2023〕486号)要求,对本辖区内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进行了清理。经核实,以下3个采矿许可证(详见附件)在有效期届满前因矿业权人自身原因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登记。我局于2024年1月24日对其下达《限期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告知书》,采矿权人未按规定时限内向我局提出申请,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相关规定,现对拟公告注销的3个采矿许可证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局将按规定注销其采矿权。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9日
联系人:冯志强
联系电话:0431-88770058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
附件:
采矿权拟公告注销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