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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8 14:02 来源:地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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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南关村地热资源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长公资矿挂〔20241

 

受出让人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按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及《关于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资产交易在一体化平台实行全程电子化的通知》(吉政数联[2023]9号)等有关规定,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南关村地热资源普查探矿权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住所: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3066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南关村地热资源普查探矿权;

(二)勘查矿种:地热;

(三)地理位置: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南关村;

(四)勘查区范围(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序号       经度              纬度

     1       125.104207       44.245826         

     2       125.112586       44.245857         

     3       125.112628       44.242813         

     4        125.104250      44.242782        

(五)勘查区面积:0.91 平方千米;

(六)勘查工作程度:普查阶段;

(七)勘查投入要求:按照勘查实施方案确定,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标准;

(八)拟出让年限:年;

(九)多目标管理:竞得人在取得探矿权后,须具备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勘查作业,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如实填报相关报表及报告等。

(十)出让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价:9.1 万元(大写:玖万壹仟元整);

增价幅度:1万元(大写:壹万元整)。

(十一)出让收益率:T<60℃3.6%60℃≤T<90℃4.2%T≥90℃4.7%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交易保证金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四)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金额不低于10万元);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挂牌

(二)挂牌起止时间:202512900时至20251169:0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竞买人报价,交易系统提示询问3分钟,无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的,交易结束。有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的,交易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倒计时3分钟)直至限时竞价结束。在挂牌时间截止前,竞买人至少提交一次有效报价,方可参加限时竞价。

(三)交易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人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矿业权(出让公告)长春市栏目中自行查看下载。

(二)申请报名起止时间:202512900时至20251151000时整。

 (三)申请报名的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按要求申请报名。

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地点: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长春市华新街700号);

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

(四)申请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金额不低于10万元);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查询结果;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七、交易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一)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1151000时。

开户单位: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银行账号:交易系统随机分配交易保证金账号,由申请人自主查看。

(二)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提交的竞买申请、资料通过审核后,交易系统自动随机生成交易保证金子账号。交易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应当以竞买人的身份交纳,不得代交。

竞买人按公告规定时间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后,需在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交易系统自动确认该竞买人的竞买报价资格。

(三)交易活动结束后,竞得人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缴纳首期矿业权出让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

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风险提示

(一)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知悉探矿权挂牌出让风险,自行前往实地踏查(现场踏查费用自理),充分了解勘查区域的地质状况、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二)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竞买的矿业权及其挂牌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竞买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竞买人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成为探矿权人后,应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支持。

(四)竞得人应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推进绿色勘查。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本次出让区块位于油气探矿权吉林松辽盆地南部德惠地区油气勘查范围内,按照《自然资源部 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察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有关规定,新立探矿权申请范围不得与已设矿业权垂直投影范围叠加,但以下情形除外:油气与非油气之间,探矿权申请范围与已设探矿权重叠,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不影响已探矿权人权益承诺。因此,竞得人需提交不影响已探矿权人权益承诺。

(六)地热资源的开发涉及多个部门的管理,根据《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国能发新能规〔202143号)的要求,竞得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取热不耗水、完全等量同层回灌密封式、无干扰井下换热技术,以最大程度减少对地下土壤、岩层和水体的干扰,确保地下水水量不减少、水位不下降、水质不降低,避免对地下水资源和环境造成损害。竞买者必须充分考虑政策风险,确保在开采地热资源过程中避免出现安全、环保和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七)竞得人进行勘查活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办理许可和审批手续。如有违反法规行为,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十、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有异议的,须在本次挂牌结束前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出让人通知交易平台中止或终止本次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一)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二)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三)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四)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五)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六)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二、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4122日至20241231日。

(二)挂牌成交的,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生成《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须5个工作日内在《成交确认书》上电子签章,对交易过程和交易结果进行确认。竞得人可自行打印《成交确认书》。

(三)挂牌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出具《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证明》。竞得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证明》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办理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四)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出让的更多信息,可咨询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 卢女士

联系电话:0431-8877965388779655

    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112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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