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矿业权予以提醒公示。请矿业权人按期申请办理矿业权延续和注销登记手续(详见附件)。
附件2025年到期矿业权信息一览表(第1期)
序号 |
探矿权名称 |
证号 |
矿业权人 |
矿权类别 |
有效期截止日 |
1 |
吉林省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南区)地热资源普查 |
T2200002018071040054776 |
吉林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
探矿权 |
2020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5日 |
2 |
吉林省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北1区)地热资源普查 |
T2200002018071040054800 |
吉林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
探矿权 |
2020年7月20日至2025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