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规定,我局委托长春市自然资源地质勘探调查队组织专家对《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新安地热资源详查实施方案(补充)》进行了评审,并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的方式向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马胜 联系方式:88770022
附件: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新安地热资源详查实施方案(补充)评审意见书和专家签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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