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法制保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长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公示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3月18日——2024年4月17日,总计30天。
社会各界可通过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网址:http://gzj.changchun.gov.cn/)查阅。相关意见可通过信函(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电子邮箱:ccghldm@163.com(请注明“名城条例意见”字样)
通信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请注明“名城条例意见”字样)
邮 编:130022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长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40318-格式修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