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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9 15:30 来源:权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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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区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根据《土地管理法》《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长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有关规定,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结合我市城市空间发展和重大产业项目落位需要,我局组织编制《长春市区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具体如下:

一、编制原则

着眼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坚持节约集约、供需平衡、优化结构,科学安排各类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一是严控总量规模,盘活存量土地。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增存挂钩,继续加大批而未供土地盘活,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是合理安排布局,优化资源配置。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加强产业用地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占比,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益。

三是稳慎住宅供应,满足产业需求。严控经营性住宅用地供应规模,提高供应地块区位品质,缓解商品住房市场消化压力,改善社会预期。保障省、市重大项目落位,支持永春现代医药城建设,对旅游、文化、养老、体育等特色产业项目应保尽保。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4年长春市(含九台、双阳)拟供应土地2156公顷,其中,市本级拟供应土地面积1502.8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住宅用地287公顷,占比13%;商服用地174.2公顷,占比8%;工矿仓储用地591.9公顷,占比28%;公服用地342.6公顷,占比16%;交通设施用地760.2公顷,占比35%。其中,市本级住宅用地257.4公顷,占比17%;商服用地92.7公顷,占比6%;工矿仓储用地524.5公顷,占比35%;公服用地293.4公顷,占比20%;交通设施用地334.6公顷,占比22%

三、供地导向

深化落实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围绕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城市功能提升,科学合理安排年度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方式。

(一)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储备年度计划等,结合各类国有建设用地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等方面的统筹安排,优先供应批而未供、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

(二)供需结合,合理安排住宅用地。2024年安排住宅用地287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坚决贯彻宏观调控要求,强化住房的居住功能,坚持地随房走,充分考虑区位、去化周期,经客观分析和统筹考虑,计划安排165.7公顷。同时,对接回迁安置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其他住宅用地需求,做到应保尽保,初步安排用地121.4公顷。

(三)保障高质量发展用地需求。紧密围绕城市更新、旧村改造和轨道交通建设等工作重点,着力服务保障重大重点项目,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坚持以项目为载体, 以有效投资增强发展后劲,确保用地需求应保尽保,为市委市政府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提供强有力的要素支撑和优质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增强服务意识,定期共同研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支持帮助各主体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

(二)强化供后监管。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会同发改、住建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落实土地全生命周期监管责任,督促用地单位严格按照土地合同和招商、投资监管等协议约定开工建设,产生经济社会效益。

(三)规范计划管理。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经批准后,应通过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对于住宅用地要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年度供地计划,分批次公开未来一定时间段内拟出让地块的详细清单,给市场主体充足的时间预期预判。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计划执行情况,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可在年中调整一次。年底将对各城区、开发区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

供地计划附件-地块明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