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本局动态
发布时间:2023-05-31 11:24 来源:确权登记处
打印| 字号:[]|

我市推进林权登记资料清理移交和整理汇交工作

  近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园林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全面有序完成原林权登记资料数据清理移交和整理汇交等工作〉的通知》,部署原林权登记资料数据清理移交和整合汇交工作。
  《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清查移交和汇交原林权登记资料,按照向国家进行存量数据整合汇交的要求,对原林权登记纸质和电子资料进行逐宗清查、分类整理,认真做好原林权登记资料移交和汇交工作;要严密组织、协同推进,按时完成原林权登记资料的移交和汇交工作,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试点地区要在2023年底前完成移交汇交工作,其他地区要在2024年底前完成移交汇交工作;要联动部门、健全机制,做好林权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受理和办理工作,将林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由自然资源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受理、登记、颁证,非依法律规定不得拒绝行政相对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