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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7 15:4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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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徐亮厅长调研长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4月11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徐亮到长春市调研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长春市副市长朱光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巍、卢威等陪同调研。
  徐亮先后来到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图书馆地块、浙四地块、浙松地块、嫩江路北地块,详细了解历史文化街区提升改造和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进展,询问修复修缮工艺、建筑材料使用、工程造价等情况。他强调,要按照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原则,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让历史文脉更好地传承下去。要按照“修旧如旧”原则,保留原有材料、原工艺的特点,修复修缮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肌理、材质、格局尺度等要素应与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风貌相协调。多做微改造和绣花功夫,以小规模渐进式节奏,积极稳妥做好修复修缮。
  徐亮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长春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学细悟、融会贯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按照俊海书记、玉亭省长、路宝部长、育辉同志的批示要求,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取得新成效。要推进《长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健全完善资源普查、规划建设、审批监管等制度政策,加快修编完成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规划,切实发挥好规划的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要持续开展调查、评估和认定工作,及时扩充保护对象,将符合标准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确定为历史建筑。要强化日常监管,落实责任主体,压实任务分工,建立抽查检查、违法处理等制度,严禁大拆大建,拆真建假、失管失修、利用不当。要同城市更新行动相结合,改善历史文化街区人居环境,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成为城市和乡村的特色标志,融入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