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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14 18: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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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惠企政策

 

一、实施承诺制审批。对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网上预约、“不见面”“不跑腿”审批,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有关法定前置要件的项目实施“容缺办理+承诺制”审批模式,由中小企业出具承诺,疫情消除后补齐相关手续即可。

二、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模式。在全市域范围内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实现在拿地的同时,一次性办理完成全部建设开工手续,推动中小企业尽快形成有效产能。

三、开辟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中小企业工业项目和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可提前电话预约办理时间,随到随办。(与市房管局共同实施)

四、压缩不动产办理时限。中小企业工业项目和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单位在办理不动产房地一体、纯土地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为“立等可取”。(与市房管局共同实施)

五、压缩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时限。中小企业工业项目和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单位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办理时限由2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与市房管局共同实施)

六、简化规划审批流程。对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二次规委会专业委员会审查的,通过书面方式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直接上报市政府审批,不需二次组织会议论证。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发布之日至2020630日。中央、省、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我局遵照执行。本政策中规定的中小企业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附件: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惠企政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