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土地储备出让工作领导小组于2020年4月30日发布了《长春市二〇二〇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公告》(长土储〔2020〕2号),现对《公告》做如下补充:
为保证经营性用地项目建设需要,依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年7月31日第37次)要求,本次拟补充供应用地总面积1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拟供地面积1公顷,详见附表及附图。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