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是城市发展历程中留存下来的重要历史载体,为了更好的保护长春的历史文化资源,有效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认定和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及确定公布历史建筑的通知》的要求,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长春市文物局组织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普查调查,制定了第三批历史文化街区名单和历史建筑名录划定成果,并经专家论证,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按照《长春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对本次拟申报的2处历史文化街区和32处历史建筑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2月11日。公示名单和名录可登陆市政府信息网站: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http://gzj.changchun.gov.cn/)了解详情。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2月11日前,通过书面、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刘冬梅 联系电话: 88770115
通信地址: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名城规划处
邮箱:806661957@qq.com。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3日
附件:
1.《拟申报第三批历史文化街区名单》(征求意见稿).pdf 2.《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划定成果》(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