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规划和自然资源立法,开展清理和制度汇编,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推进政府规章《长春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办法》起草工作。现已召开政府协调会、专家论证会,征求省自然资源厅、社会公众意见。
二是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牵头制定了《长春市2020年夜经济场所实施管理方案》。完善集体经营性入市政策体系,起草了《长春市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
三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涉及我局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同时,对涉及民法典、军民融合、野生动物保护等内容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
四是开展法律法规及制度汇编工作。为正确运用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指导实践,推动依法行政,高效为民,认真选取高频率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制度汇编成册,指导各项业务依法合规开展。
(二)对权责清单进行标准化梳理,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对权责清单进行标准化梳理。对涉及本局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系统梳理,对标国家、省权责清单目录,逐项梳理形成我局权责清单目录。
二是扎实推进长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制定《长春市工程建设项目生成协同服务指南(暂行)》,加快推进电子防伪签章系统建设,推行“拿地即开工”试点和“多测合一”工作。
三是扎实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在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将建设用地预审意见、选址意见书合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形成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将长春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建设项目竣工用地检查验收合并为长春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通知书,并制作相应的流程图与审批表。
(三)完善执法程序,开展执法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建立联合办案和移送机制。与监察机关联合印发《加强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与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工作衔接若干规定》,建立与检察院的联合办案工作机制。与公安机关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和协助办案的若干意见》,规范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和协助办案程序和要求。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包容审慎执法“四张清单”,开展“典型差案”评查工作。
四是组织行政执法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邀请省自然资源厅、市司法局、市中法和法律顾问单位多位专家,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进行了多种形式的业务辅导。
(四)积极应对公益诉讼,加强诉讼复议案件办理工作
一是针对公益诉讼案件存在的实际问题,从源头上积极避免公益诉讼案件的发生,告知涉及我局的公益诉讼风险点和应对措施,规范相应的行政行为,印发防控行政公益诉讼风险七项措施。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按照“谁行政、谁负责,谁主办、谁应诉”的工作原则,确保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针对被纠错案件类型和具体行政行为,我局积极应对,精准把脉、对症下药,制定相应的工作指引进行规范化管理。
(五)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一是组织全系统对“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前谋划“八五”普法规划。
二是开展2020年度“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公示板、宣传栏、广告栏等宣传平台张贴宣传贴画,悬挂宪法宣传标语,组织观看线上宪法宣传节目。
三是开展以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为主题的“全国土地日”、以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世界地球日”等线上普法宣传活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机构调整后,需要根据新的部门职责重新修改完善现行的规章制度,制度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例如,新《土地管理法》出台后,地方性的配套规定需要进一步细化落实。
二是行政审批制度等改革持续推进中,对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提出了新要求,内部审批管理流程仍需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各项改革后实际工作的需要。
三、主要负责人切实推进法治建设
我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多次在局长办公会上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集中研究法治建设有关重大事项,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普法宣传融入日常工作,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运用新技术手段,推动业务线上办理,积极服务企业,坚持特殊业务“优先办”、行政审批“不跑腿”、抵押登记“不见面”,利用“多规合一”平台,全力服务“大招商”。
四、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一是完善规划和自然资源立法体系。启动《长春市土地管理细则》立法调研,出台《长春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办法》,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体系。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履行职责。公布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职权,制作操作流程。
三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开展线上线下法学讲座、案例剖析、法院旁听庭审等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指导实际工作。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利用宪法日、地球日、土地日、测绘日等,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