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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4 16:48 来源:资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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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公告

长规自然公发〔202115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兹定于2021924举行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1924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二、听证会地点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用地单位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个人代表,商业、工业企业代表,土地估价中介机构代表。 

四、参加听证会申请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196日至2021910日到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报名(地址:长春市南环城路3066号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401室,联系人:吴朕恺、李斯睿,电话:0431-88779300-72750431-88779300-7239)。 

五、听证会须知 

1、听证申请人应熟悉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相关情况,关注该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经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后获得代表资格,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