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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5 10:17 来源:汽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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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告

  我局于2023年2月24日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20100202300004)。建设单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生育服务站(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名城:长春国际汽车城公告医疗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因建设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改变,依据建设单位申请,经我局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同意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20100202300004)撤销,并予以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
  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0431-81501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