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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4 09:48 来源:宽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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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告

 我局于2024年5月21日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201032024XS0009436号)。建设单位: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一厂;项目名称:长热一厂储煤场封闭延长扩容改造EPC工程。建设单位在报件填写基本信息时,将项目名称和项目代码填写错误,依据建设单位申请,经我局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同意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201032024XS0009436号)撤销。并予以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

  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0431-899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