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矿业权评估机构: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和《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矿业权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近日拟1宗矿业权出让进行公开摇号选择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项目情况
详见附表:长春市矿业权评估公开摇号项目表。
二、报名有关要求
具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的矿业权评估机构提供公开摇号申请书、公司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报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187396873@qq.com)。
报名参加公开摇号的矿业权评估机构请法定代表人在报名截止期前到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公开摇号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评估业绩证明(评估备案文件或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评估报告统一编码回执单)。
各评估机构根据本次矿业权评估公开摇号项目情况,自愿申请报名参加。报名时间到2024年5月22日16:00时止,矿业权评估机构要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进行申报,未报名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公开摇号。
三、评估机构选定方式
本次摇号2家评估机构中签,2024年5月24日10:00,在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开抽签确定中签机构,届时欢迎有关评估机构监督抽签过程。评估机构确定后,一年内矿业权评估工作委托该单位负责,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评估费用
矿业权评估项目评估费用参照《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矿业权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的取费标准执行,由两家评估机构共同评估矿业权,评估费用由两家评估机构均分。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6日
(联系人:王大伟, 联系电话:0431-88770057)
附件:
附件1:参加长春市矿业权评估公开摇号申请书.docx 附件2:长春市矿业权评估公开摇号项目表 (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