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政策咨询: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1年12月10日发布的公告是否适用双阳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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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2021年12月10日发布的公告是否适用于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双阳区执行该政策么? 附公告内容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收费政策,规范不动产收费行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不动产权过程中出现“搭车收费”的问题,现提醒市民朋友,开发小区办理首次登记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首次登记费转嫁给购房人承担。 2022-11-17 16:4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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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把新建商品房办理首次登记的登记费,以及因提供测绘资料所产生的测绘费等其他费用转嫁给购房人承担”的规定,在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的公告》,提醒市民朋友,开发小区办理首次登记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也应执行《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1-22 14:09:05 |
主题: 占用测绘中级职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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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吉林省汇众测绘有限公司已离职,但测绘工程师证始终不撤销,导致职称证现在无法正常使用。 2022-10-20 16:5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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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目前测绘资质单位人员变更审批权限在省自然资源厅,此问题建议您向省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咨询。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测绘处) 2022-10-21 13:03:23 |
主题: 关于租赁农用地上房屋的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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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长春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有一个关于租赁农用地上房屋的问题向贵局咨询,期待贵局的回复。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请问: 如果一方非法占用农用地,在上面建设仓库后,将土地、仓库一并租赁给A公司,A公司是仓库、土地使用方,不存在土地上进行建设的情况,这种情况下A公司有没有被处罚的可能?A公司是不是也算做非法占用土地的一方? 2022-09-21 11:3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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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表述,A公司是承租方且并未实施建设,虽然A公司在承租后的确存在非法占地情形,但是实施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行为的是出租方。因此,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处罚对象是出租方,而不是A公司。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政策法规处) 2022-09-27 16:05:34 |
主题: 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有新版本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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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有新版么?我看之前的规划是2011-2020年哒,谢谢! 2022-09-04 11: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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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我局自2019年即开始启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需自上而下编制,即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需待《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及《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公布实施后再行发布。当前,全国和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尚未发布,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我局正在积极组织开展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文本、图纸、说明书等相关成果。待上级规划发布后,我局将立即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及时推动《长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批。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空间规划处) 2022-09-06 09:30:03 |
主办单位: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电话:88779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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